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国检功能上线的通知

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国检相关功能进行了开发完善,并将于2015年6月23日晚8点至10点部署上线。为保证相关功能顺利运行,并保证不影响现有企业及商品的销售,特此告知注意事项如下:
一、国检主要功能:
1、试点企业备案,需开展试点商品销售的电商企业,应在商品备案前完成试点企业备案;
2、试点商品备案,平台建立试点商品数据库(试点商品包括法检目录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检验检疫进行监管的商品),试点商品需向检验检疫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销售,未通过审核的试点商品订单平台将无法进行处理;
3、账册核销管理,保税进口商品统一纳入账册管理。在境外进区时电商企业需在特殊监管区辅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申报,并在"是否发送电商"(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栏勾选"是",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建立或核增账册,并根据订单自动核减;
4、订单监管。对直购和网购保税模式下的订单,检验检疫向企业反馈查验放行状态。
二、企业操作注意事项
1、已经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电商企业和商品,将全数自动转换为试点备案通过。企业无需任何操作,上述商品的销售不受任何影响;
2、已备案的电商企业,需新增试点商品备案的,按照检验检疫试点商品备案流程备案,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接受商品的纸质备案申请。需通过B2B报文开展试点商品备案的请与电子口岸中心及华东科技联系报文传输事宜;
3、新增入驻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试点企业,应完成试点企业备案和试点商品备案后,方可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4、6月23日后所有电商一线进口保税货物应在特殊监管区辅助管理系统上按要求(第一条第3款)进行申报;
5、关于保税进口商品账册管理问题:7月15日前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将允许企业账册为负数,请各电商企业及时对库存进行盘点,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现有库存商品的账册导入联系电子口岸中心和华东科技解决。
三、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国检功能上线期间发现的系统性问题,请及时与重庆检验检疫局、重庆电子口岸中心和华东科技联系。
重庆局通关处:曾勤 13908306374
电子口岸中心:乔乐宁 13650586968
华东科技 :高丽华 13912668010
华东科技 :王停停 13638324415
华东科技 :周小江 18523127008
如有任何企业备案或商品备案问题,请联系
两路寸滩局 :张健、赵洪龙 023-61875230
西永局 :程波、王向宇 023-88616306
机场局 :刘影、杨巍 023-61877403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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